周边城市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

摆一哈社区

对于这件事,千万不要睁开眼睛闭上眼睛

2020-12-23 20:57:26 4262 0

[复制链接]
从山中来 发表于 2020-12-23 20:57:26 |阅读模式

从山中来 楼主

2020-12-23 20:57:26

-买卖双方为了不流拍而在拍卖前串通,有没有犯罪嫌疑?
-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不搜查,长期搜查不结束的案件合理吗?
-如果拒绝不执行法院的判决,债权人可以通报立案吗?
-分两个地方的制假、销售假商,必须由两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立案管辖吗?
12月22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了4个指导案例,以非公有经济和立案监督为焦点,这样的主题是最高检查的指导案例中第一次。
民营企业、非公有经济、重要性不言而喻,其56789众所周知,贡献了50%以上的税收、60%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、70%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、80%以上的城乡劳动力就业,复盖了90%以上的企业数量。
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,是经济社会发展赋予政法机关的时代命题,这次的新案例再次给政法机关回答时代命题,写下生动的注意力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

  • 发布新帖

  • 在线客服

  • 微信

  • 客户端

  • 返回顶部

  • 房产
    招聘
    交友
    二手车
    宠物
    商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