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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长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,根据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1月1日召开的会议要求,现对进岛人员防疫隔离管理相关要求调整后补充如下:
一、原进岛“7天内必须提供核酸检验报告”改为“3天内提供核酸检验报告”。
二。在沈阳地区的进岛人员,须在3天内提供核酸检测报告,自进岛之日起,由其所在村(社区)进行为期14天的防疫管制,如3天内不能提供,下船后立即到各镇的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,由各村(社区)进行管制。取样后,由所在村(社区)负责对其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,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时,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,由所在村(社区)进行为期14天的防疫控制:各类公共场所、人员密集场所;不参与人群聚集的活动;外出做好个人防护;每日监测健康状况,记录行程轨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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